1-6  GB/T 24000 系列部分簡介  學習筆記

最后更新:2022-11-05:05:11:52

一、GB/T 24040-2008《環境管理 生命周期評價 原則與框架》

基本結構

  • 1 范圍
  • 2 規范性引用文件
  • 3 術語和解 GB/T 24000 系列標準的部分規范性文件定義
  • 4 生命周期評價(LCA)的總體描述
  • ——4.1 LCA的原則
  • ——4.2 LCA的階段
  • ——4.3 LCA的主要特征
  • ——4.4 產品系統的總體概念
  • 5 方法學框架
  • ——5.1 總體要求
  • ——5.2 目的和范圍的確定
  • ——5.3 生命周期清單分析(LCI)
  • ——5.4 生命周期影響評價(LCIA)
  • ——5.5 生命周期解釋
  • 6 報告
  • 7 鑒定性評審
  • ——7.1 概述
  • ——7.2 鑒定性評審的必要性
  • ——7.3 鑒定性評審過程
  •  

1、引言

本標準涵蓋了生命周期評價(LCA)研究和生命周期清單(LCI)研 究,但未詳述LCA的技術,也不對LCA各階段的方法學進行規定。

對LCA和LCI結果的應用在定義目的和范圍時應予以考慮,但應 用本身不在本標準的范圍之內。

本標準不擬用于契約、法規、注冊和認證等。

2、 范圍

本標準闡述了生命周期評價(LCA)的原則與框架,包括:

a) LCA目的和范圍的確定;

b) 生命周期清單分析(LCI)階段;

c) 生命周期影響評價(LCIA)階段;

d) 生命周期解釋階段;

e) LCA的報告和鑒定性評審;

f) LCA的局限性;

g) LCA各階段間的關系;

h) 價值選擇和可選要素應用的條件。

3、LCA基本原則

1 概述:

以下原則均是最基本的,宜作為決定策劃和實施LCA的指導。

2 生命周期的觀點

LCA考慮產品的整個生命周期,即從原材料的獲取、能源和材料的生產、 產品制造和使用、到產品生命末期的處理以及最終處置。通過這種系統的觀 點,就可以識別并可能避免整個生命周期各階段或各環節的潛在環境負荷的 轉移。

3 以環境為焦點:

LCA關注產品系統中的環境因素和環境影響,通常不考慮經濟和社會因素及其影響。其他的工具可以結合LCA進行更廣泛的評價。

4、 相對的方法和功能單位

LCA是圍繞功能單位構建的一個相對的方法。功能單位定義了研究的對象。所有的后續分析以及LCI中的輸人輸出和LCIA結果都與功能單位相對應。

5、 反復的方法

LCA是一種反復的技術。LCA的每個階段都使用其他階段的結果。在每個階段中以及各階段之間應用這種反復的方法將使研究工作以及報告結果具有全面性和一致性。

6、 透明性

由于LCA固有的復雜性,透明性是實施LCA中的一個重要指導原則,以確保對結果做出 恰當的解釋。

7、 全面性

LCA考慮了自然環境、人類健康和資源的所有屬性或因素。通過對一項研究中所有屬性和因素進行全視角的考慮,就能識別并評價需要進行權衡的問題。

8、科學方法的優先性

LCA中的決策更適宜以自然科學為基礎。如果不可能,則可以應用其他的科學方法(例如社會和經濟科學)或者是參考國際慣例。如果既沒有科學基礎存在,也沒有基于其他科學方法的理由,同時也沒有國際慣例可以遵循,那么所做的決策可建立在價值選擇的基礎之上。

術語 定義
生命周期 life cycle 產品系統中前后銜接的一系列階段,從自然界或從自然資源中獲取原材料,直至最終處置。
生命周期評價 life cycle assessment(LCA) 對一個產品系統的生命周期中輸人、輸出及其潛在環境影響的匯編和評價。
生命周期清單分析 life cycle inventory analysis(LCI) 生命周期評價中對所研究產品整個生命周期中輸人和輸出進行匯編和量化的階段。
生命周期影響評價 life cycle impact assessment(LCIA) 生命周期評價中理解和評價產品系統在產品整個生命周期中的潛在環境影響大小和重要性的階段。
生命周期解釋 life cycle interpretation 生命周期評價中根據規定的目的和范圍的要求對清單分析和(或)影響評價的結果進行評估以形成結論和建議的階段。

二、GB/T 24044-2008《環境管理 生命周期評價 要求與指南》

基本結構

  • 1 范圍
  • 2 規范性引用文件
  • 3 術語和定義
  • 4 方法學框架
  • ——4.1 總體要求
  • ——4.2 目的和范圍的確定
  • ——4.3 生命周期清單分析(LCI)
  • ——4.4 生命周期影響評價(LCIA)
  • ——4.5 生命周期解釋
  • 5 報告
  • ——5.1 總體要求和考慮
  • ——5.2 第三方報告的附加要求和指南
  • ——5.3 向公眾發布的對比論斷進行報告的要求
  • 6 鑒定性評審
  • ——6.1 概述
  • ——6.2 內部或外部專家進行的鑒定性評審
  • ——6.3 相關方評審組的鑒定性評審
  • 附錄A(資料性附錄)數據收集表示例
  • 附錄B(資料性附錄)生命周期解釋示例

范圍

本標準闡述了生命周期評價(LCA)的要求,并提供了指南,包括:

  • a) LCA目的和范圍的確定;
  • b) 生命周期清單分析(LCI)階段;
  • c) 生命周期影響評價(LCIA)階段;
  • d) 生命周期解釋階段;
  • e) LCA的報告和鑒定性評審;
  • f) LCA的局限性;
  • g) LCA各階段間的關系;
  • h) 價值選擇和可選要素應用的條件。

本標準涵蓋了生命周期評價(LCA)研究和生命周期清單(LCI)研究。

對LCA和LCI結果的應用在定義目的和范圍時應予以考慮,但應用本身不在本標準的范圍之內。

本標準不擬用于契約、法規、注冊和認證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