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5 噪聲定義/分類/影響/防治 學習筆記
最后更新:2022-11-06:12:11:01噪聲的基本概念定義及單位
環境噪聲是指工業生產、建筑施工、交通運輸和社會生活中所產生的干擾周圍生活環境的聲音--摘自《中華人民共和國環境噪聲污染防治法》
環境噪聲污染,是指所產生的環境噪聲超過國家規定的環境噪聲排放標準,并干擾他人正常生活、工作和學習的現象。--摘自《中華人民共和國環境噪聲污染防治法》--
噪聲測量單位:最經常采用的是等效連續A聲級,單位為分貝,記為dB(A)。
分類
按來源分類:工業噪聲、建筑施工噪聲、交通運輸噪聲、社會生活噪聲
按噪聲的產生機理分:機械噪聲、空氣動力性噪聲、電磁性噪聲和電聲性噪聲
噪聲的環境影響
特征: 局部性、分散性、暫時性
危害:主要是對人反對影響,干擾人的睡眠與工作、影響人的心理狀態與情緒,造成 人的聽力損傷,干擾語言通訊,甚至引起許多疾病 、使工作效率降低、聽覺疲勞、聽 力下降、損害心血管、引起耳部的不適、損害人的中樞神經系統、引起植物神經系統 功能紊亂、損害人的內分泌機能、不利于兒童的智力及身心發育。
噪聲的防治技術
(1)控制噪聲源:
工業、交通運輸業可以選用低噪音的生產設備和改進生產工藝,或者改變噪音源的運動方式。具體措施如下:
- a.制造低噪聲設備,對高噪聲產品規定噪聲限值標準,工程設計和設備選型采用符合要求的低噪聲設備(如紡織廠,對打梭棒、牙輪、梭子、皮帶等主要發聲部件處理)
- b.選用內阻尼大、內摩擦力大的低噪聲新材料;
- c.改進機器設備的結構,提高加工精度和裝配精度
- d.改進生產工藝和加工方法,降低工藝噪聲
- e.改善或者更換動力傳遞系統采用高新技術,對工作機構從原理上進行革新;
- f.生產管理和工程質量控制中保持良好運轉狀態,不增加不正常噪聲;
- g.工程高噪聲設備和施在投入安裝使用時,增加減振降噪或加裝隔聲罩等方法降噪
(2)阻斷噪聲傳播:
在傳音途徑上降低噪音,控制噪音的傳播,改變聲源已經發出的噪音傳播途徑,如采實現鬧靜分開、利用聲源的指向性降低噪聲、利用地形地物降噪、綠化降噪、利用聲學控制手段降噪(用吸音、隔音、音屏障、隔振)等措施,以及合理規劃城市和建筑布局等。
(3)接收者個體防護:
長期職業性噪音暴露的工人可以戴耳塞 、耳罩或頭盔等護耳器。